重要提示:
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正常业务,不构成对关联方重大依赖,对本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4月25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2024年度存款类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同意给予李某某存款类关联交易额度114.18万元,具体交易为李某某存入本行定期存款104.6万元(本息合计),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资本净额的1.4%,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上述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有效表决票全票通过,无关联关系人因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本公司风险合规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李某某,身份证号372524********0221,为本行微小团队长宋某某母亲,根据《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人员已列入本行关联方名单。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定价不优于本公司
现有存款类的其他可比非关联公司。
特此公告。
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