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银行应以获取风险经营回报为目的,主动选择目标风险,合理安排风险结构,积极实施风险转移、分散或对冲,通过有效定价、缓释等获得风险补偿
作者|黄志凌「中国建设银行前首席风险官、原首席经济学家」
文章|《中国金融》2024年第19期
2024年上市银行半年度财报发布之后,业绩分化引起市场关注,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经营能力再次成为热门话题。笔者曾多年从事银行风险管理工作,在此想从平衡风险收益的角度,就银行应该怎样经营风险谈点从业体会。
平衡风险与收益是银行经营风险的核心要义
按照现代金融理论,任何金融现象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交易行为,而这种交易的核心要义是跨时间、跨空间的价值交换,这里的价值包括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溢价。金融行为的这一特征,内在地对“信息对称”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尤其是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的识别要求更高。但在金融实务中,信息通常是不对称的,因此金融交易活动的结果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就产生所谓的风险。金融参与者面对风险,有三种可能的选择:一是回避,追求风险的零承担,但完全回避风险也就不存在金融交易了;二是在金融交易中忽视风险应对,听天由命,这实际上是一种赌博;三是经营风险,亦即识别风险在哪里、衡量风险有多大,并通过交易结构的设计来主动安排风险、通过合理定价来覆盖风险、通过资本配置来吸收剩余风险。根据现代金融学理论的范畴界定,第三种选择一般被称为“风险经营”。诚然,金融企业面临的风险五花八门,如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洗钱风险、气候风险、模型风险、AI风险等,但这些风险不具有可交易性,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金融风险”,属于“不可经营的风险”,而“金融风险经营”所对应的风险形态主要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可经营的风险形态”。
金融家面对金融风险作出的第三种选择,是市场规律驱动下的一种历史必然选择。回顾银行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经营风险是贯穿始终的主线。承担风险管理的社会分工,为企业、商人等生产经营提供便利、管理风险,是银行产生的根源。钱币兑换商、存款银行和票据经纪商是意大利早期银行的三种常见形态,它们的出现帮助企业和商人降低国际贸易风险、促进生产经营。钱币兑换商提供货币兑换服务,方便各国商人进行商品货币交割,降低货币种类繁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款银行吸收商人交存的各种贵金属钱币并发出收据,这种收据代表了一种“准标准货币”,减少不同货币的折算困难和交易风险,促进市场融通;票据经纪商为各城邦商人提供账簿服务,降低资金支付划转的风险。在随后几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尽管银行形态和功能不断演化,但是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始终是银行的核心功能,且这一核心功能随着金融创新得到日益强化。银行的各种创新,包括使用新的技术、采取新的组织框架、提供新的产品等,从根本上看都是为了满足客户规避风险的需要。例如,早期银行通过创新发展商业票据,为工商企业提供短期生产经营性资金融通和清算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服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银行开发固定资产贷款产品,为工商企业扩大再生产引发的资金流波动风险提供管理服务。20世纪中后期,随着汇率和利率波动的风险日益增大,交易所和银行开始创新运用衍生金融工具,为客户提供利率风险管理和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正是由于承担了普通企业和个人所不愿意或者无法承担的风险,银行才能够在社会分工中获得立足之地。换句话说,不承担风险,银行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这是银行与普通企业的重要差别。
理论上的可经营风险俯拾皆是,但只有能够管理的可经营风险才是银行可选择的标的。在经营风险的过程中,银行并不是不加选择地承担所有类型的风险,承担的风险也不是越多越好。面对大量的可经营风险,银行要考虑自身的资本实力、股东期望、管理特长以及监管要求,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实践中还有一种现象值得重视,即有些银行从业者习惯于将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视为两个不同的范畴:从驱动因素来看,风险管理的动力主要是外生的(如监管要求、投资者关切等),而业务经营驱动力的内生性比较明显;从管理理念来看,一方面是将风险看成是“负面”因素,片面追求“风险最小化”,而另一方面将业务拓展看成是积极进取,“敢于冒风险”成为一些经营者的褒奖用语;从管理战略来看,应对风险往往习惯于采取“被动防御”战略,而在业务经营上更习惯于采取盯住同业的“赶与超”战略;从目标市场选择来看,风险管理部门希望定位在较低风险的市场(相应获得的收益也比较低),而业务经营部门希望定位在规模空间与盈利空间巨大的市场。应该说,这种将风险经营与风险管理人为割裂的思维习惯,有悖于基本的金融逻辑,在董事会和管理层树立科学的风险经营文化理念、培养经营风险的专业技能,成为当务之急。
作为专门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银行应以获取风险经营回报为目的,主动选择“有利可图”的目标风险,合理安排风险结构,积极实施风险转移、分散或对冲,通过有效定价、缓释等获得风险补偿,既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又争取获得超额回报。因此,从银行经营实践来看,选择风险和安排风险是银行风险经营的核心。
银行风险经营链条各环节的逻辑是不同的
如前所述,银行经营风险的基本逻辑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吸收风险,有选择地将外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风险内部化。如果进一步观察,银行还会根据所选风险的不同特征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利用风险转移、风险补偿、风险缓释和风险对冲等一系列方法和手段,主动安排风险,并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安排获取风险溢价。当然,银行的这些风险经营活动还必须依托有效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控制那些无法有效转移或对冲的剩余风险。
总之,业界对此的共识是,银行经营风险的过程就是通过选择和安排风险实现价值创造的过程,平衡风险回报的能力是银行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体现。但从业务实践来看,在银行风险经营链条上,各环节的经营逻辑是不同的。就银行风险经营整体来说,“风险选择—风险安排—风险处置”是完整的链条,但并不是每一项风险经营活动必须经历这些环节,而且如果每一项风险经营活动都要走到最后一个环节,就意味着经营失败,风险处置仅仅是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而已。
回顾银行风险经营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这样的规律:风险经营成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风险经营失败必定是风险选择错误。诚然,风险选择可能受到许多主观和客观条件的约束,选择错误是不可避免的,也正因为如此才会有风险安排和风险处置等经营环节。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实际业务中风险经营链条很长,就在风险选择环节放松要求,依靠后续的抵(质)押担保等风险安排环节来弥补风险选择的缺陷或过失。从实践上来看,对客户信用违约风险判断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对抵(质)押担保品价值判断的难度,因此银行客户经理很容易过度依赖抵(质)押担保对于违约的约束力或者违约之后的损失抵补能力,自觉或不自觉地降低风险选择标准,而且在精力分配上更加倾斜于风险缓释环节。与此同时,对于那些急于获得银行授信的客户而言,千方百计满足银行的抵(质)押担保品要求,主要原因还是本身的信用水平确实不支持获得信用贷款的条件。我们在内部评级建模时不难发现,信用贷款的预期违约率、违约损失率明显低于抵(质)押担保贷款。在实践中我们也会看到诉讼债权的抵(质)押担保有效但担保品价值严重缩水的案例,有些“双保险”甚至是“四重保险”也无财产可供执行。
风险选择的逻辑起点是银行自身的偏好与能力
风险选择是银行立足经营环境,遵循风险偏好,着眼管理资源,以贴近市场的客户关系管理为载体,以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创造为目标,按照“能够承担、可以获利、擅长管理”的基本要求,确定自身目标风险的过程。
首先,风险选择是安全性选择,“能够承担”是基本前提。在逻辑上,“能够承担”包括四个层面的内涵:一是在风险总量上不能超越银行的资本实力,只能在既定的“风险容忍度”内开展风险选择;二是在资产组合层面上要控制好风险集中度,做好区域、行业、客户、产品、期限等合理规划,要能够承受系统性风险的冲击,避免流动性危机的出现;三是要避免与监管规制、导向相背离,引发对机构和高管人员的巨额处罚和市场禁入;四是要确保交易活动顺利完成,着眼于交易对手能否正常履约。
其次,风险选择是价值选择,“可以获利”是最终目标。银行的风险经营是银行通过合理有效的风险选择和风险安排来获取风险溢价、实现价值创造的过程。需要指出的是,所谓“风险溢价”不是简单的息差概念,而是银行在各项收入中扣除资金成本、营运成本、税负成本、风险成本(包括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之后所得到的剩余。当前,利差收入是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信贷规模和利率水平决定了银行盈利水平的高低。但是,从长远发展看,单纯依靠做大规模或提高利差来获利的经营模式将越来越受到限制。除了为客户提供更高附加值的产品、更丰富的服务手段之外,银行还应当依托自身先进的风险管理技能,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风险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成本,提升客户的综合价值贡献。从经营风险的角度来看,“好”客户应该是能给银行带来较大收益的客户。很多人习惯上把信用评级高的客户当作“好”客户,也热衷于选择这类客户。实际上,这些“好”客户往往谈判能力较强(也是很多银行追逐的对象),因此留给银行的利润空间可能很小。相比之下,对于信用评级不高的客户,只要银行能够运用自身的专业技能安排好风险,那么收益往往要高很多。近年来,国内银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信贷组合中小微客户贷款比重上升,这不仅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对自身效益产生了长远积极贡献。
最后,风险选择是比较优势的选择,“擅长管理”是必要条件。面对同样的客户,由于风险识别能力、风险计量水平、风险安排技巧的差异,银行获取风险溢价的能力不尽相同,因此必须着眼于自身优势,将“擅长管理”作为开展风险选择的必要条件。一是着眼于专业技能。要经营好目标风险,必须掌握管理技能、拥有专业化队伍。也就是说,某一领域的专门人才、成熟规范的管理技术,是开展风险选择的重要考虑因素。二是着眼于客户基础。“了解市场、理解客户”是银行开展客户服务的前提。对于长期往来的客户,银行更易于理解其风险特征,更善于把握其风险控制要点。三是着眼于业务特色。金融产品是联系银行与客户的纽带,业务特色是银行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集中体现。银行应该尽快形成自身业务特色,以此确定风险选择重点。
风险约束和风险溢价水平取决于风险安排能力
我们过去一般将风险安排理解为银行通过一定的法律文件约束客户违约行为的过程,因而将风险安排简化为风险缓释。其实真正的风险安排有着更广泛的内涵:对客户和关联方的风险约束只是其中一个方面,通过银行内部的结构性安排来消化风险则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
风险经营成功的前提是风险选择的正确,但风险经营的成效则取决于风险安排,我们甚至可以说风险选择与风险安排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选择了目标客户,最终能否为银行带来“风险溢价”、实现价值创造,关键要看银行的风险安排是否得当。风险安排既包括个案的风险安排,也包括银行整体风险安排,后者更为重要。在实践中,客户经理往往会请法律专家帮助设计交易结构,其目的是约束客户违约行为,在锁定违约风险的前提下获得尽可能高的收益。市场上以“交易结构安排”为主题的专业著作和手册很多,银行也可以培养这方面的专家。对于银行而言,风险经营的整体风险安排是无法“外包”的,其中以下几个问题十分重要。
第一,怎样通过风险分散与资产负债结构匹配来解决集中度问题。风险分散一般是指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来降低风险的做法。“不要将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就是这个策略最通俗的诠释。通常来看,风险分散有以下几种途径:一是银行业务模式多样化,既要发展信贷业务,也要发展资金业务,还要发展能够带来非息差收入的其他金融服务,防止对信贷业务的过度依赖;二是银行信贷多样化,合理搭配各种类型、不同期限的信贷产品;三是授信对象多样化,用客户、行业、区域等限额管理的办法,防止单一因素波动对银行造成重大冲击;四是银行负债多样化,重视发展主动负债,同时更多地通过大量汇集不同储户的短期、小额存款筹集资金,防止少数客户资金大规模转移对银行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风险过度集中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一个关乎银行生死存亡的问题。但是,我们理解风险集中度问题,不能仅仅从资产集中度的角度进行,还应关注资产负债结构的匹配问题。2023年美国硅谷银行倒闭,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该银行前些年将吸收短期存款的负债大量配置于长久期的住房抵押类证券(MBS)和美国国债,主要理由是预期利率会持续下行,而当政策利率突然掉头上调时,持有的债券价格下跌,导致所配置的长期资产出现巨额亏损,大量储户前往银行挤兑并最终引发流动性危机。因此,确保资产负债结构的匹配性对于银行风险安排更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对于那些以被动负债为主的中小商业银行来说。
第二,怎样通过风险对冲解决相关性问题。对于集中度风险,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都比较关注,但对于相关性风险人们则往往容易忽视。举个例子,100个鸡蛋放在10个篮子里,好像是风险分散了,但如果10个篮子系在同一条绳子并悬在房梁上,一旦绳子断裂,10个篮子的风险与1个篮子的风险至少是一样的,甚至更大。解决相关性问题的基本方法就是风险对冲。简单来说,风险对冲是一种“反向操作”,即通过投资或者购买与标的资产收益波动负相关的某种资产或者衍生品,来冲销标的资产潜在损失的风险管理策略,是管理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市场风险非常有效的办法。近年来,随着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风险对冲也被用来管理信用风险。金融机构的风险对冲,可以分为自我对冲和市场对冲两种类型。自我对冲是指金融机构利用资产负债表或者某些具有收益负相关性质的业务组合来对冲风险;市场对冲是指以同交易对手叙做衍生产品交易等方式对残余风险进行对冲。
第三,怎样通过合理的交易结构设计来平衡风险收益。面对同样的客户,交易结构安排方案不同,最终风险管控的效果可能大相径庭。合理的交易结构安排实际上是将客户的需求、银行的风险安排和回报要求等有机融合在一起。例如,我们倡导以自偿性的信贷产品,即与物流、现金流、供应链等紧密关联的产品来替代或置换流动资金贷款,正是出于这方面考虑。不少客户(特别是小微企业客户)经营管理不太规范,银行很难有效管控流动资金贷款风险。有的贷款一放就是一年两年乃至更长,最终往往被客户挪作他用;有的客户比较规矩,没有挪用贷款,但是客观上又容易造成阶段性资金闲置,增大财务负担。因此,无论是从风险管控的角度还是客户需求的角度,流动资金贷款都不是最佳之选。而采用与物流、现金流、供应链等紧密关联的授信方案,实现交易结构与客户需求、经营周期相匹配,不仅能够满足客户阶段性的资金周转需求,而且有利于银行主动有效地管控风险。另外,在这种交易结构下,授信期限通常较短,虽然定价有可能相对高一些,但是客户整体财务负担反而是下降的;而对银行来说,随着信贷资金的利用效率(周转速度)大幅提高,同样的信贷规模可以满足更多的客户需求,这种交易结构能够产生所谓的“公共汽车效应”,整体收益也随之上升。
第四,怎样通过支付对价或让渡收益转移风险。风险转移是指通过购买某种金融产品或采取其他风险安排技术,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风险管理方式。风险转移不是“嫁祸于人”,不涉及商业道德问题,而是正常的风险安排技术。尽管银行是专业经营风险的机构,但不同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会有差异,一些机构在某个领域具有风险管理专长。因此,通过风险转移(相应支付对价或让渡部分收益),一方面可以锁定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风险转移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一是购买保险。银行通过投保,以支付保费为对价,将风险转移给承保人。当保险人发生风险损失时,由承保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经济补偿。二是第三方提供担保。当风险事件发生时,银行可以向第三方求偿,实际上将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转移给了担保人。三是利用资产证券化,采取“发起-出售”策略,将存在风险的资产打包卖给愿意承担风险的其他市场主体,实现风险转移。另外,还有信用违约互换(CDS)等衍生工具,如果运用得当,这也是转移风险的有效手段。
第五,怎样通过科学定价实现风险补偿。对于那些无法通过风险分散、对冲或转移进行管理,而又无法回避、不得不承担的风险,银行可以采用提高风险回报的方法,获得承担风险的价格补偿。对于银行而言,风险合理定价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如果风险定价过高,将会丧失市场竞争力,造成业务萎缩并制约长期发展;如果风险定价过低,则可能导致银行自身所承担的风险难以获得足够的补偿,最终侵蚀银行资本。以贷款定价为例,既要考虑现实资金成本、历史风险成本、经营管理成本和税费分摊,也要考虑市场竞争情况、客户信用状况,还要在客户关系管理的基础上,衡量客户整个账户综合收益。量化分析是基础性能力,真正考验的是权衡能力。当然,随着银行同业竞争的加剧,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自律机制也应该发挥对风险定价的监督引导作用。■
(责任编辑 贾瑛瑛)